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介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举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二、报名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1月9、10日举行。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四、考试形式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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